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5月14日—6月11日开展2018年毕业班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系)依据毕业班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名额(附件1)、综合测评成绩和《山西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毕业班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学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山西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要求表内项目依次填写,账号栏内统一填写学生校园一卡通账号。一卡通账号务必要认真核实,准确填写。纸质表格坞城校区报送至坞城校区学生工作部(处)602室,大东关校区报送至大东关校区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sxu_xgb@126.com。
上报时间:6月15日前。
注:材料填报要求
1、附件表格请不要做任何改动。表内文字与数字均使用宋体12号字录入,录入信息时不要插入空格或标点符号。请勿插入Sheet工作表。
2、每页表格下方的签字栏,要求打印后由辅导员、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本人审核后手签。
3、各学院(系)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经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按时上报。
附件:
1.《山西大学2018年毕业班学生(2013级建筑学本科、2014级本科、2015级专科)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山西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