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奖、贷、助、补等日常管理工作的进度及日程安排通知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综合测评工作根据《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及相关规定,针对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认真开展学期综合测评工作。
1.时间安排:9月7日--9月15日各学院进行学生学期综合测评。9月16日--9月23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结果(张榜公布)并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确认没有异议后录入《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附件1),表内项目要依次填写,按照总成绩名次进行排序。
2.综合成绩测评名次与智育成绩名次跨度不得超过10%。
3.综合成绩测评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开展综合成绩测评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综合测评结果公示时间要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学院(班级)公示,一份学院留存备查,一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处)。纸质表格报送学生工作部(处)602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sxu_xgb@126.com。
上报时间:9月24日前。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当年各项助学金评审以及勤工助学岗位安排的基本依据。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学工字【2016】6号)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人数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30%左右,其中特殊困难学生比例为5%—8%(注:特殊困难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上述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需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认定范围、条件、标准、程序等要求组织开展,认定结果要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附件2)《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纸质表格报送学生工作部(处)602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sxu_xgb@126.com。《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学校审核盖章后,由学生工作部(处)和学院各自保存、备案、备查。(注: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勤工助学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准时提交认定材料。)
上报时间: 9月11日。
(注:2020级新生认定材料上报时间:9月18日前)
三、奖助学金工作
(一)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1.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9月24日—9月29日,各学院按照分配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名额,依据上一学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根据《山西大学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山西大学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4)。要求表内项目依次填写,账号栏内统一填写学生校园一卡通账号,一卡通账号务必要认真核实,准确填写。纸质表格报送学生工作部(处)602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sxu_xgb@126.com。
上报时间:9月30日前。
各学院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5)。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奖学金
(1)文化课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
(2)体育成绩不合格者;
(3)违反校规校纪受行政处分者(含拖欠学校学费者)。
(二)国家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奖助学金工作随后另行通知。
四、一卡通银行帐户信息管理校园一卡通银行帐户是学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唯一帐户。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妥善、安全保管好校园一卡通。学院要做好一卡通银行帐户信息登记工作,建立有效、安全的学生一卡通银行帐户信息库。学生一卡通如丢失或损坏,要及时补办并将新的一卡通银行帐户信息报送辅导员,由辅导员对一卡通银行帐户信息库进行适时更新。
五、残疾学生管理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残疾学生的管理工作,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2020年新入学的残疾学生填写《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登记表》(附件6)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备查,一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学院统一汇总后,填写《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统计表》(附件7)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备查,一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登记表》及《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统计表》纸质表格报送学生工作部(处)602室,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sxu_xgb@126.com。
上报时间:9月18日前。
六、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各学院要继续做好校园地贷款(工行建设路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催收工作。中国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助学贷款未还款学生(名单见附件8)还款方式:未还款学生直接到中国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联系电话:3075746)。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未还款学生(名单见附件9)还款流程:每年1-10月均可申请还款。还款学生务必在每月的1-10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当月20日之前将应还本金和利息足额打入个人对应的支付宝账户(贷款逾期学生直接将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足额打入还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即可,不需提前申请),系统将在每月的20日晚自动扣款。每年11月1日-12月10日系统收取当年利息,贷款学生应在12月10日前进入系统查看本人当年应交利息总额,然后足额打入个人对应的还款专用支付宝账户,系统在12月20日晚自动扣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未还款学生应还额度以国开行系统数据为准)。
(二)我校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将于开学后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受理。请各学院将已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一收齐交学生工作部(处),以便及时办理“电子回执”。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1.申请贷款的学生要在受理证明左上角的空白处签上本人的姓名、学号及联系电话。
2.各学院要在受理证明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金额。辅导员和学院党委副书记分别签字后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受理证明9月15日中午12:00前由学院助学贷款专管员统一收齐后交学工部(处)办理。
4.研究生的受理证明也请于9月17日前统一收齐后交学工部(处)办理。
5.未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办理他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随时受理。
七、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
凡符合“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要求,各学院要安排督促2020年申请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见附件10),同时做好入伍学生信息登记工作(包括学生本人去部队后的联系方式)。
八、材料填报要求(重要)
附件表格请不要做任何改动。表内文字与数字均使用宋体9号字录入,录入信息时不要插入空格,输入一卡通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时请用文本格式,输入奖学金金额请用常规格式。电子版表格每个Excel文件中填写顺序依次为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每个年级按专业顺序填写,请勿插入Sheet工作表。每页表格下方的签字栏,要求打印后由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本人审核后手签。各学院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类表格,经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按时上报。
附件:
1.《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
2.《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山西大学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统计表》
4.《山西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5.《山西大学2020年本科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6.《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登记表》
7.《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统计表》
8. 中国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助学贷款未还款学生名单
9.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未还款学生名单
10.《山西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