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校2018年勤工助学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加强勤工助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现将2018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的要求
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应本着必要的原则,按照需求设置,杜绝空岗。
2、全校所有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均须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批准,未经审核批准擅自以勤工助学名义设立的岗位不予承认。
3、设岗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不得要求学生请假或旷课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工作。
4、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 小时。
二、报送要求:
1、各学院(系)及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填写《山西大学各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山西大学各学院(系)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学院(系)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岗位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岗位一经确定将不再增减或变动。
3、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于2018年1月12日前报送至各校区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坞城校区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602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7018162;大东关校区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2646169。
附件:1、《山西大学各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2、《山西大学各学院(系)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