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牛宝成奖励基金会由阿根廷籍华人牛宝成女士捐赠壹万美圆建立。牛宝成女士原籍山西汾阳,系山西大学化学系副教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顾宏邦之妻姐,本世纪五十年代初移民署阿根廷,以行医为业;数十年来,身在他乡,心怀故土,为发展桑梓之地的教育事业,乃捐款于山西大学,作为奖励基金使用。
第二条 牛宝成奖励基金会设委员会,由牛宝成女士任名誉主任委员,由山西大学校长或副校长一人兼任主任委员,由顾宏邦任副主任委员,另聘副主任委员与委员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具体工作由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会同中国民进会山西大学支部委员会联合承办。
第三条 凡山西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符合《山西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条件并承认本章程者,均可申请该项奖学金。
第四条 申请该项奖学金者,须首先由本人书面提出,由本人所在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审核推荐;然后,由基金委员会或由该委员会协同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复议,确定获奖人选。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各项奖励或为山西大学争得重大荣誉者,亦可由委员会直接提名为获奖人选。
第五条 该项奖学金原则上每年颁发一次,奖学金从壹万美元的存放年息中支取,基金委员会可根据年息多少,决定当年的获奖人数与奖金数额。
第六条 每次颁奖前,其具体原则、规定、方法、程序等,由基金委员会主持制定,由秘书长组织临时性工作机构负责实施。
第七条 该项奖学金颁发时,同时颁发获奖证书。若发现获奖者不符合受奖条件,有冒领、骗领等行为,或在获奖一年内犯有品学方面的重大错误,基金委员会有权收回奖学金及获奖证书。
第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牛宝成奖励基金委员会。
山西大学牛宝成奖励基金会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