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山西大学君宇网!
规章制度
您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山西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在校学生,需登录学信网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二、填表要求。表内项目依次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三、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统一填写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 号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邮编030006。

  四、银行信息。统一填写学校发放的一卡通账号。

  五、下载打印。正反打印系统生成的《补偿代偿申请表》,A4 纸规格,一式两份。

  六、签字。学生本人在申请人签字栏内签字确认后,由所在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七、学费审核。学生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审核学费标准及缴纳情况并签字盖章。

  八、提交审批表。学生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提交《补偿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九、补偿代偿及资助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逐一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十、领取《补偿代偿申请表》。学校审批后的《补偿代偿申请表》一份发给学生本人,供学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一份留学校备查。

  十一、学生将审批后的《补偿代偿申请表》随入伍申请表一同交当地武装部征兵办。

  十二、学生被批准入伍后,由其本人或家长在学生入伍后30 个工作日内,将当地武装部征兵办签字盖章后的《补偿代偿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证(休学证明)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提交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十三、审核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老师登录学信网审核学生信息并汇总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

  十四、上报教育部。

  十五、财政部、教育部,财政厅、教育厅逐级拨款。

  十六、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向计划财务处提交学生名单及一卡通银行账号信息。

  十七、计划财务处办理银行转账支付手续。

  十八、学生刷卡查询。

  十九、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高校复学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及复学相关证明。审批发放程序同补偿学费代偿贷款的申请审批程序。

  注:以上1--8、10--12、18、19 项均由学生本人办理。

 

 

                                                                                                                                                                                                                                              山西大学

二〇一四年八月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编:030006
Copyright © 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0351-7010200 Email:xuegongbu@sxu.edu.cn